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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08-05 21:32  悬赏 0  发布者:静心雨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徐州 回答:(4)
发生事故后,当时没有报案,第二天报的案,伤者头部有擦伤,CT检查软组织损伤,有两个地方有血包,诉头晕,胳膊和腿部有擦伤,步子酸痛,不能用劲,怕头部伤处继续加重,颈椎扥有问题,伤者提出住院,我就给办理了住院手续,现住院一周,仍然说头晕厉害,不愿出院,住院期间非哟就那个都是我垫付的,我现在该怎么办?要继续支付医药费吗?以后还会不会有别的麻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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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5日 21时41分
你好,建议不再支付医疗费,否则,是个无底洞。如果你不再支付,对方可以选择报警,但是,由于没有第一现场,交警会出具事故证明,协商赔偿不成,可以走法律程序解决,任何索赔都要有证据,你积极抗辩就是。这样对你反而有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5 21:49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05 22:03
1、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
2、不要再垫付医药费了,你有保险的情况下,医药费基本由保险公司来赔付。
3、和对方协商不成,让对方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5 22:16
建议先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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