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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妈妈咨询——人身伤害

陕西 08-06 09:50  悬赏 0  发布者:165010……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的妈妈因为生意和人发生口角,对方因喝了许多酒和妈妈大打出手将妈妈头部被板凳砸青腹部被拳头打得难受对方要爸爸出面还恨很的说要将爸爸致死当爸爸来的时候对方却不肯承认说出当时的话不知是谁打的电话哥哥的一大帮兄弟来了对方看见人后直接说有啥的当时哥哥看见妈妈受伤将对方拉过来问到底怎么回事的时候对方却对哥哥说:“砸,还想打架 来来来 把我磨脖子”哥哥顿时生气将对方使劲的拉过来问:“你想咋,赶紧给我妈妈看病走”最后对方被爸爸说走。然后哥哥的那些兄弟也走了。然后将妈妈送进医院拍了片医院说没事后来给妈妈打了一瓶吊针事情发生有2个小时多到了3点多爸爸从医院回来说没事在医院挂吊瓶着呢 
   第二天早上爸爸开车去对方家里问问谁知道去了以后对方却没在隔壁的邻居说:“他去捞鱼了”然后爸爸就回来了。妈妈现在还在医院打吊瓶姐姐在陪着,对方至今都没来道歉和慰问。因为对方的大打出手将晚上的生意搞砸 这样的事情该如何来处理?谢谢
   对方触犯了法律的那些制度???对方应该承担些什么责任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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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02
您好!如果您母亲的伤势没有构成轻伤以上结果,对方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您母亲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06
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10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回复时间: 2013-08-06 10:18
报警,对给你母亲造成的伤害所支付的费用,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6 19:52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妈妈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当然你妈妈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3,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你妈妈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4,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5,打人者致你妈妈伤害依法不仅要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而且还需要承担人身伤害赔偿责任。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或者承担了民事赔偿责任,并不能因此不承担刑事责任或行政责任;通俗点说就是既要打,还要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06 21:36
做伤情鉴定,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构成轻伤以上的还需承担刑事责任。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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