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刘海鹰  李波  吴健弘  蒙彦军  朱学田  
已解决问题

追索赡养费案件法院管辖权确定

 08-06 11:37  悬赏 0  发布者:维思理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4)
追索赡养费案件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同一辖区,请问几个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和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如果几个被告住所地在同一辖区,但经常居住地不在同一辖区,请问几个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有管辖权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6日 11时42分
你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条所规定的:“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追问:

《民诉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对上述问题是否意味着追索赡养费案件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均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回答:

是的。都有管辖权。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6 11:45
都有管辖权包括原告所在地法院!
回复时间: 2013-08-06 12:19
原、被告所在地法院都可以受理。
回复时间: 2013-08-06 12:20
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山东东营
云南昆明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黑龙江哈尔滨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7691
辽宁 大连
人气:15077
安徽 合肥
人气:284316
山东 东营
人气:27049
重庆 渝中
人气:397651
福建 厦门
人气:12502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1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