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魏伟  徐荣康  
已解决问题

道路施工,桥头有警示牌,但夜间看不见,导致摔进施工的坑里

 08-07 16:33  悬赏 25  发布者:yexian……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乐山 回答:(21)
我父亲8月30日晚上20:30左右从苏稽镇回乐山的途中经过苏峨路时由于没有路灯,掉进了一个施工方挖的坑里,头部多处骨折,施工方在不远处桥头写有前方施工,车辆慢行的警示标志,坑的旁边有一个锥形桶,但由于周围一片漆黑,他和他骑游队的一行10多人都没看见警示牌以及锥形桶,事后我们再去事发地点时发现施工方已经在坑的周围拉起了隔离的绳子,请问是否可以起诉施工方赔付相因的责任
问题补充:
今天已经按照交通事故中队的建议和施工方面谈协商处理,但施工方态度强硬自己已经设立的警示牌,自己没有任何责任,不接受任何协调,当时和我父亲一行的人有10多个均表示当时周围全黑,无法看到任何警示标志,我手上现在有当时事故照片,交警出警时拍的照片,以及两天后现场拉起绳子的照片,是否可以依靠以上的条件打赢官司?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7日 16时26分
你好,根据过错责任原则,作为施工方,没有尽到维护安全的义务,你父亲造成的人身损害,施工方有赔偿的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26
具体赔偿标准如下: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 定数额。包括你 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 医 药费、住院费、 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 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 身 体尽快康复而购 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 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 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 照 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 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 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 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 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 费 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 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 等级、受害 人户籍地或 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 础 计算。按 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 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如果达到伤残等级,你也可以要求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赔偿金。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诉讼维权。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29
具体赔偿费用建议先和施工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建议收集证据,例如相片以及协商的录音等,以及你父亲看病的相关费用的单据建议好好保留。如果你父亲的病情稳定,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如果达到伤残级别,那么可以根据伤残的等级要求一次性的伤残赔偿金。这样也能最大权益的维护咱们的利益。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31
以下是如何走法律程序以及诉讼时效的问题非常重要:
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1年(也即是说如果过了一年再诉讼的话就过了时效,法院就不受理了)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31
具体情况可来电咨询,我将详细为你解答。
追问:

您好赵律师,谢谢你全面的说明解答,我就想了解下今天我们去找施工方告知事故中队让我们和施工方协调处理,但是对方拒绝,对面坚持自己设立了警示牌,不承担任何赔偿,我就想知道夜间无法看到的警示牌和锥形桶,是否可以告到施工方,我们现在手上有当时事故现场照片,事故两天后施工方围了绳子的照片,以及交通事故中队的照片,还有众多目击证人,他们也都表示完全不能看到警示牌和锥形桶

回答:

首先你要找对对象,你可以找发包单位以及施工方都有责任,还有警告牌虽然有但是需要明示才可以,否则黑天谁也看不见,有和没有有什么两样。所以,协商不成,收集证据,你手里的证据以及证人证言等,直接诉讼维权即可。如有疑问可继续咨询。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你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7 14:51
你好,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追问:

今天已经和家属以及当时见证的10多个人去找过施工方,但是施工方称有警示牌,所以他们不赔偿任何费用,也不愿意协调,请问有警示牌是否就可以完全无责了

回答:

他的警示牌没有起到警示作用,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3-08-07 14:52
可以起诉,需要收集相关证据
追问:

今天已经和家属以及当时见证的10多个人去找过施工方,但是施工方称有警示牌,所以他们不赔偿任何费用,也不愿意协调,请问有警示牌是否就可以完全无责了

回答:

协商不好,那就直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04
建议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是可以起诉要求施工方承担一定的赔偿的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08
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法院
追问:

今天已经和家属以及当时见证的10多个人去找过施工方,但是施工方称有警示牌,所以他们不赔偿任何费用,也不愿意协调,请问有警示牌,但夜间完全看不见,施工方是否就可以完全无责了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8
我国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诉讼规则,现在如果你方起诉施工方承担相应责任,必须证明施工方未尽到安全告知的义务。事故发生之后你们未拍照,只有受害者证词。现在现场已经用绳子围起来,所以你方在举证上比较难。想办法搜索证据。
追问:

事故发生时我父亲同行的朋友已经拍照,也拨打了110.120.事故中队的警察也来拍照了,只是施工方现在只说他们有警示牌,就算尽到了告知义务,不需要承担责任,所以协调失败了,请问下夜间看不见警示牌的情况下施工方说法是否成立?

回答:

如果你们当时进行拍照,交警也有记录对你方来说比较有利。设立警示牌,但无路灯,这个你们可以考虑告该路段管理者,路政公司。仅仅设立警示牌,旁边无照明,正常情况下看不见,施工单位仍承担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09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9
有权起诉施工方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9
我认为可以起诉施工方赔偿。该过错举证责任在施工方。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19
要收集证据起诉施工方要求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46
施工方没有尽到安全保证义务,造成你父亲人身损害的,你可以要求施工方全额赔偿。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12
一,关于如何索赔的问题。
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二条规定:“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5),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是根据法医鉴定确定的伤残等级、受害人户籍地或实际居住地生活支出或收入标准为基础计算。按照当地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6),残疾辅助器具费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7),财产损失
财产损失是根据你遭受的实际财产损失为限的,包括物品的维修费、贬损费等,以受损物品的实际价值为限。应当提供购买物品的发票、合同、收据等来证明受损物品的价值,如果无法确定价值的,可以申请鉴定,根据鉴定结论确定。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17
二,关于如何维权的问题。
你有以下几种维权方式。
(1)协商解决。
就上述赔偿责任,你可以出示出事时的现场录像,病例,治疗发票等 凭证 等, 要求赔偿,如果你 们双方分歧不 大,那么达成一致意见 后,双方签订协议,约 定责任承担方 式和最终处理方式,并由施工方对你父亲赔偿即可。
(2)发律师函。
如果协商不成,对方拒绝赔偿,你可以委托律师向对方发律师 函。 律师函可 以对对方起到催告和警示的作用,催促对方积 极主动承担责 任,比起司法途径要便捷许多,但律师函没有 强制性, 如果 对方拒不履行,最终还是需要提起诉讼。 (3)提起诉讼。
如果经协商和发函,对方拒不解决问题的话,那么你可以到法 院起诉,要求对方立即承担相关责任。
我的补充: 2013-08-07 16:18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 住一年以上)法院。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 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追加提问,以便根据本案细 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追问:

您好赵律师,谢谢你全面的说明解答,我就想了解下今天我们去找施工方告知事故中队让我们和施工方协调处理,但是对方拒绝,对面坚持自己设立了警示牌,不承担任何赔偿,我就想知道夜间无法看到的警示牌和锥形桶,是否可以告到施工方,我们现在手上有当时事故现场照片,事故两天后施工方围了绳子的照片,以及交通事故中队的照片,还有众多目击证人,他们也都表示完全不能看到警示牌和锥形桶

回答:

你手上持有的照片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如果现场有监控录像也可以到公安机关调取,证明当时的情况,此外,证人证言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总之施工方有过错,应当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53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起诉对你们成本不大。
回复时间: 2013-08-07 15:58
你好,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一定的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维权。
回复时间: 2013-08-07 16:37
应该起诉必须告他们。
回复时间: 2013-08-07 16:44
可以起诉施工方。
回复时间: 2013-08-07 17:04
你好,可以要求施工方对你父亲的损伤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建议委托当地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回复时间: 2013-08-07 17:20
协商不成,起诉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07 17:31
你好,施工方有责任,应当赔偿你父亲的部分损失。
回复时间: 2013-08-07 19:52
警示不明显。没有采取必要安全措施。因此必须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7 20:01
建议通过诉讼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07 21:21
要求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3-08-07 23:23
协商不成的建议向法院起诉,建议电话联系咨询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四川成都
北京海淀区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山东聊城
浙江杭州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16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6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198
北京 海淀区
人气:2496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286
河南 郑州
人气:53130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3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