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李仁红  
已解决问题

水库未设安全标识,而且非法开挖深坑致人死亡

 08-08 14:33  悬赏 30  发布者:126490……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益阳 回答:(5)
水库周边未设置任何的安全标识,并且在村民常用的取水码头末端开挖了一个近3m的深坑,深坑光滑陡直,导致人跌入溺水死亡,水库管理单位是否有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08日 09时16分
你好,水库管理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

应根据怎样的法律条文呢?

回答: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六条 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就是说管理人未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应当承担责任。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很好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7 18:00
应承担责任。
追问:

应根据怎样的法律条文呢?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22
你好!要看具体情况。
回复时间: 2013-08-08 14:36
你好,这应该承担责任。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027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8 14:38
水库管理单位是 有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上海杨浦区
广东东莞
山东聊城
福建厦门
河北石家庄
最新回复律师
山东 菏泽
人气:219344
湖北 襄阳
人气:439062
湖南 长沙
人气:54634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