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合伙联营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仁和万国律所成敦毅  
该问题已关闭

法律咨询

北京 08-08 09:01  悬赏 5  发布者:hbhbhb…… 给我留言  回答:(8)
我朋友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授权两业务员属于挂靠的(即自己接单,自己采购,自己销售)公司只收取点管理费用,去年他们提供我朋友两张共计1200万的增值税发票。但是他们是购买的别人虚开的那种,现在对方公司已经查出来了,我想咨询下我朋友做为公司法人将会承担那种责任,谢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8 09:04
如明知则涉嫌偷漏税
回复时间: 2013-08-08 09:05
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8-08 09:11
你好,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我的补充: 2013-08-08 09:12
我们国家的刑法是行为人负责制,即由对犯罪行为直接负责的人员承担责任,只要没有参与一般不会承担责任,但实践中对是否参与、是否知情、是否纵容等区分界限并不是特别清晰。
回复时间: 2013-08-08 09:21
如明知,则涉嫌偷漏税 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8-08 10:51
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刑事犯罪。
具体是否构成犯罪以及量刑轻重还要看案件详情、证据情况及法官判决等。建议尽快委托律师介入,以作最好处理。 
当然,具体情况和最终处理方式,还需要根据案件详情和证据情况等来确定。如果你有需要可以拨打我的电话,为你进行免费咨询,以便根据本案细节做出更准确的解答。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04
您好!是涉嫌刑事犯罪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05
您好,由挂靠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8 11:09
该业务员的被授权组织是你朋友的公司,你朋友对于业务员虚开发票的行为是否知情呢?如果不知情,则无责任,由虚开发票的行为人承担刑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潮州
河北保定
湖北武汉
河北保定
浙江嘉兴
北京海淀区
广东深圳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173944
北京 朝阳区
人气:50667
浙江 杭州
人气:99851
湖北 襄阳
人气:490616
广东 潮州
人气:15502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0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