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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案件该咋办?

山东-德州 08-08 19:16  悬赏 15  发布者:wangxi……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妈和本村一妇女在厂子上班,因工作原因与一小伙意见不和,小伙又叫来本厂一人来打本村妇女,上来两个脸巴掌,我妈上前理论,小伙拿起一把椅子砸向我妈头部,致使嘴角缝合六针,耳部神经性,混合型耳聋,脑震荡。鉴定为轻微伤,一个多月了已出院,花了一万四千元医药费,这算工伤吗。两小伙一个已拘留10天,罚款一千元,另一个跑了,刚逮到。至今无人出医药费。像这种事请问我们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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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08 20:13
工作原因受伤,单位未在出事30天内申请的,员工及家属应在出事后一年内先行工伤认定,再伤残鉴定,然后索赔。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伙食补助、护理费、交通费住住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如解除劳动关系的,还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等等。具体数额须结合本人工资和当地标准等情况确定。。
回复时间: 2013-08-08 19:38
虽然伤害发生在上班时间,但该伤害非工作原因造成,而是同事之间的口角导致的,非工伤。但该损害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你们可以基于雇佣关系向雇主主张赔偿,也可基于侵权关系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回复时间: 2013-08-09 08:23
虽然伤害发生在上班时间,但该伤害非工作原因造成,而是同事之间的口角导致的,非工伤。但该损害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你们可以基于雇佣关系向雇主主张赔偿,也可基于侵权关系追究打人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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