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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工同酬的问题

山东-潍坊 08-08 20:49  悬赏 0  发布者:aqgljw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们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还能实现同工同酬吗?工作20年,以前没签,最近两年才签订劳动合同,请问以前的还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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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8 21: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防止工资分配中的歧视行为,即要求在同一单位,对同样劳动岗位,在同样劳动条件下,不同性别、不同身份、不同户籍或不同用工形式的劳动者之间,只要提供的劳动数量和劳动质量相同,就应给予同等的劳动报酬。
回复时间: 2013-08-09 16:26
能实现同工同酬,现在劳动合同法明确要求要同工同酬!只要是在同一家单位就算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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