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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碰到小孩,右脚骨折未住院,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营养费,看护费吗

江苏 08-09 13:10  悬赏 0  发布者:189126…… 给我留言  回答:(5)
2013年6月初我开车出小区,碰到一个3岁先天耳聋小孩,孩子右脚骨折未住院,事故认定我有百分之70的责任,现在孩子父母向我要营养费,看护费,这些费用保险公司给报吗,是什么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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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11
协商不成,等待起诉好了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53498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26
超出保险公司理赔的,由你接着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1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15
有医院开具的证明,或者有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报告,就可以主张由保险公司报销。
回复时间: 2013-08-09 13:33
有相关的证据,报销凭证,保险公司会报销。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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