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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交通事故,我是肇事方,已经报警,要不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啊

 08-09 23:28  悬赏 0  发布者:xiaoya……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德州 回答:(4)
对方人员受伤,已经花了4万了,我应该垫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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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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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0日 09时23分
是否先行给付,你应当慎重考虑,从道义上讲,如果你有能力应该先行给付,以后结算,毕竟救人要紧。但是,这样做同时对你来讲,也存在一定的弊端,那就是伤者有意无意的拖延出院,这个不太好说。最好是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按责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0 08:22
你好,如果经济条件不好,建议最好不先垫付,等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出来后,根据责任比例承担;调解不成,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积极抗辩就行。专业交通事故处理纠纷律师,如需帮助,电话联系。
回复时间: 2013-08-10 22:05
根据情况垫付,建议电话联系或当面咨询
回复时间: 2013-08-11 21:19
不一定垫付,但一定要赔偿,具体可联系谈,德州人身损害赔偿律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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