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劳动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王远洋  李保忠  毕丽荣  年遇春  
该问题已关闭

我的劳动关系这样合理吗?

天津 08-10 13:06  悬赏 0  发布者:天天向上10…… 给我留言  回答:(3)
律师您好!
    我是一名国营企业员工,现在我所在劳动合同的单位是公交公司的三产,属于独立法人单位。由于我的上级单位公交公司的企业合并整合后。造成我所在的三产的岗位取消。经过上级单位的内部招聘已经在现在的工作岗位上岗半年之久。由于企业整合调整比较大,我在竞聘过去的时候签了一分调岗的文件,相关内容就是:劳动关系暂时不便(还是在原三产单位),工资由三产单位代发(实际由我现在所在的上级单位拨款),工资暂按上年度平均工资支付,不得随意申请调整岗位等。
    与我同时竞聘过去的同事共有8人,我们都是来自不同的分公司或者是原来本部的员工。由于以前的工作岗位不同我们的工资各不相同,我的工资与本岗位其他同事最多差2000多元,现在是我心理特别不能平衡。还因为我们以前的三产单位不盈利,今年的半年奖却没有我的,可与我同时到岗上班的同事们都有,就是因为他们与我的劳动关系单位不一样。
    现想请问律师的问题是,像我这样的劳动关系存在属于正常吗?企业有没有违背劳动法?今年实施的同工同酬,我是不是可以向企业申请给我按照本岗位最高工资的不起差额呢?想请律师提点企业还在那些方面触及了我们劳动者的利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1 08:38
申请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8-10 17:30
申请仲裁,劳动法规定,同工同酬
回复时间: 2013-08-10 18:17
可要求与实际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厦门
浙江金华
浙江杭州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黑龙江哈尔滨
河北保定
上海杨浦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广州
人气:3939075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988
山东 临沂
人气:250129
陕西 西安
人气:58445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0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