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亮  毕丽荣  陈皓元  朱君秀  王远洋法律工作者  
该问题已关闭

故意伤害

安徽-合肥 08-11 07:20  悬赏 20  发布者:kinglb 给我留言  回答:(3)
5月29日晚上,我到一家小店打牌,认识那个人才三天,他向我借一百元钱我就借给他了,过了半小时左右,他就叫我到他女朋友那里拿钱,我就和他去了然后他把我带到一个小河边,说找他女朋友,然后我们就分开找他女朋友。之后我就被人捅了,一共四个人:一个带我去的;三个抢劫的。    刺伤部位:额部皮肤裂伤1厘米,   左肩皮肤裂伤3厘米,   右肩皮肤裂伤1.5厘米,   右背部伤4厘米。   法医鉴定:构成轻微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1 09:53
就你所述,应为抢劫。及时报警。
回复时间: 2013-08-11 10:38
涉嫌犯罪,报警处理。
回复时间: 2013-08-11 22:00
这个你必须报警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厦门
内蒙古赤峰
河北保定
上海静安区
贵州六盘水
浙江嘉兴
北京海淀区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福建 厦门
人气:139288
浙江 杭州
人气:102074
湖北 襄阳
人气:491402
广东 广州
人气:4092077
河北 保定
人气:174727
上海 静安区
人气:78514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4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