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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认签购协议后买方再高价转让

 08-11 08:41  悬赏 0  发布者:liyong……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长寿 回答:(1)
老师你好!我在开发商售房部经售房小姐介绍购房,我相中了一套房,可是售房小姐却说:“这套房以被别人签了认购协议,不过那人不想要,想转让出来,但是要5万元的转让费”,因当时我想要那套房,就给了转让费,后来我得之,在那个楼盘购房的有好多都被收了转让费,不给转让费是买不到房的。后来找到开发商评理,可开发商说他们是存包给卖房公司,与他们无关,请问老师他们这种做法、说法合法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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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1日 08时45分
从法律来说合法,你愿意购房,愿意多出5万,你的真实意思表示。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售房小姐利用手中权利,不给转让费他就不卖我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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