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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辩论时原告不知已经发布有人身伤害赔偿新标准,法庭有义务按新标准重新计算残疾赔偿金吗?

江西-赣州 08-11 18:40  悬赏 5  发布者:xflfx 给我留言  回答:(0)
首诉法庭末次开庭(终结辩论)时(2013年3月29日)江西省已公布2013年人身伤害赔偿标准(2013年3月22日统计局已发布有关统计数据,江西省高院2012规定各法院自行查看省统计局网站有关统计数据,不再转发新标准),但原告因不知情,主张的伤残赔偿金是按2012年的标准计算的,法院审判委员会于7月份讨论时也没更正为按新标准重新计算,以致此后的判决也是按2012年标准计算的。
    对此,请问:1、法庭的判决有误吗?依法应按哪一年标准计算?2、终结辩论时有新标准,因原告不知情未主张,法庭有义务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以维护公民权益吗?3、原告上诉按新标准重新计算赔偿金可以得到二审法院支持吗?
    请各大律师答疑。最好详细点,及提供有关法律依据。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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