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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公司做假签收物件

上海-徐汇区 08-12 12:23  悬赏 0  发布者:花旗参 给我留言  回答:(0)
7月27日发货方发货,深圳发往上海两票运输单(共计4件货物)
7月29日抵达上海物流公司,7月29日上海物流公司通知提货,但货物应该是由物流公司派送货物上门给收货方的,所以收货方并无当日取件。但物流公司就告知货物已经由收货方,本人签收并取走。
7月30日深圳寄件人与上海收货人,都电话多次与上海物流公司沟通一起请上海物流公司人员或上海公司送货人员,协同到收货方所在营业点查看监控记录,核实货物是否由本人取走,或是被不知名人员取走。
8月5日上海物流公司才安排人员协同收货方处理,但该物业公司已经没有此监控视频记录。但上海物流公司人员与收货方人员双方一起到当地所在派出所进行报警处理。后续并无下文。

至今物流公司一直推托不处理,让我们需求法律诉讼,目前一分钱也不赔偿,
这实际运单上实际保价有贰仟六百元(实际货款1万陆仟元),上海快递公司说他们收到取货人员共计95元运费款。
请问1.唯有法院提诉才能使物流处理或赔偿。 2.仅有发货提单。 3.收货方没有收货没有收货证明 4。上海物流公司提供的收货单非本人签收。 这些数据可以提出诉讼有效吗?
12305说不受理物流的问题
12315说仅受理一般消费者,这属于商业物流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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