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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中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平可以不履行租赁合同、私自转借我的房屋、无视法律、强占民房吗?

 08-12 14:15  悬赏 0  发布者:吴群梅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宝山区 回答:(2)
本人通过房屋中介出租房屋,承租人:中隆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志平,房屋租赁时间为“2012.8.1-2013.7.31”(有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提前一个月通过中介告知承租人:合同到期出租人须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但承租方不但不履行合同,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4日将我们的房屋私自转借給第三方(我们已持有张志平转借房屋的书面合同),合同期为“2013.4.21-2013.10.20”,且将原房屋租金900元提高到1500元,从中非法营利。
    房屋租赁应体现双方的自主、真实意愿,并以正式的书面合同为准,现有证据均可证明我在此次纠纷中已尽到履约义务,不存在任何过错。张志平自恃为“律师”,罔顾基本事实,颠倒黑白,隐瞒真相,处心积虑,不惜伤害他人利益而非法牟利,令人难以置信他竟是一名法律执业人员!基本的社会道德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律师职业操守何在?且有什么权力强占我房屋?有什么权力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转租给第三方?更令人震惊的是他竟然在电话中叫嚣着要对我们不客气(已电话录音)。
    现今他恶人先告状,他是无理取闹为了拖延时间,我有理有据不怕他告状,但我知道这是他强占我房、达到非法牟利的阴谋,他一律师深知走法律途径需程序、时间,他与第三方所签合同期为“2013.4.21-2013.10.20”,一圈法律程序结束、差不多至“2013.10.20”,他阴谋就可得逞。我要伸张正义、讨回公道。让地球人都知道这个中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志平知法犯法、欺负年逾花甲老人的臭恶行为。谢谢您的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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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2日 14时25分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追问:

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追问:
林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解答。 通过房屋中介,我与上海中隆律师事务所张志平的房屋租赁合同早于“2013.7.31”到期(签的合同期为“2012.8.1-2013.7.31”),合同到期他不履行、不退我房,同时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4日将我们的房屋私自转借給第三方(我们已持有张志平转借房屋的书面合同),合同期为“2013.4.24-2013.10.20”,且将原房屋租金900元提高到1500元、从中非法营利。现今他为拖延时间他恶人先告状,无理取闹,我有理有据不怕他告状,但我知道这是他强占我房、达到非法牟利的阴谋,他一律师深知走法律途径需程序、时间,他与第三方所签合同期为“2013.4.21-2013.10.20”,一圈法律程序结束、差不多至“2013.10.20”,他阴谋就可得逞。我要伸张正义、讨回公道。让地球人都知道这个中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志平知法犯法、强占我房,欺负年逾花甲老人的丑恶行为。谢谢。

回答:

你可以向律协反映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您的提示。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2 14:20
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解除合同。
追问:

张律师:您好。谢谢您的解答。 通过房屋中介,我与上海中隆律师事务所张志平的房屋租赁合同早于“2013.7.31”到期(签的合同期为“2012.8.1-2013.7.31”),合同到期他不履行、不退我房,同时在我们根本不知情的情况下于2013年4月24日将我们的房屋私自转借給第三方(我们已持有张志平转借房屋的书面合同),合同期为“2013.4.24-2013.10.20”,且将原房屋租金900元提高到1500元、从中非法营利。现今他为拖延时间他恶人先告状,无理取闹,我有理有据不怕他告状,但我知道这是他强占我房、达到非法牟利的阴谋,他一律师深知走法律途径需程序、时间,他与第三方所签合同期为“2013.4.21-2013.10.20”,一圈法律程序结束、差不多至“2013.10.20”,他阴谋就可得逞。我要伸张正义、讨回公道。让地球人都知道这个中隆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张志平知法犯法、强占我房,欺负年逾花甲老人的丑恶行为。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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