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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在停电期间出租房内修电线没拉闸导致触电而亡,但死者并不是我当初的出租人,我并不知道他入住,现要

海南 08-26 15:06  悬赏 20  发布者:weiyi1…… 给我留言  回答:(4)
死者的父母在诉讼书中称:首先,我方没有给死者提供安全的居住场所。其次,在死者向我方反映电线问题后我方不予理睬。因此,要求我与供电公司共赔偿27万。
但,我是租房给陈,由于通过熟人介绍所以也没打合同,然后陈让他弟弟住,死者是他弟弟的工人,在此期间我完全不知道不是陈入住房子。首先,当初是看过房子才交钥匙的,我觉得要是房子有什么问题就该当时提出来我肯定也会解决,而之后他并没有再联系我,我也不知道电线裸露,直到出事当天才接到他的电话。其次,死者已是成年人,修理电线之前要拉闸是常识,他应该付主要责任才对。
请问,我的理解对吗?在这起事故中我应该付多大的责任?应该抓住哪一点才比较有优势呢?可以告诉我相关的法律条文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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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6 15:15
驾车.撞伤一人,要赔钱吗
回复时间: 2010-08-26 15:16
既然对方已经起诉,那就积极应诉。向法庭详细陈述理由,相信法院会依法判决。
回复时间: 2010-08-26 17:24
建议委托律师应诉
回复时间: 2010-08-26 17:36
一、你在这起事故中的责任大小,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和证据作出判决;
二、建议立即委托律师积极应诉,以最大限度减轻你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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