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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河北-廊坊 08-13 09:53  悬赏 0  发布者:117313……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是一名基层医生  行医20年 7月22号本村妇女来就诊 60岁  胃难受上酸水 我以胃病开处方输了两天液  第三天我问患者病情易于调药  患者说好多了 再输一天就好了  于是处方没变 又接着输液  上午10点左右我例行查房 患者一切良好  因是同村还聊了几句 之后我回到门诊不到10分钟   护士反应患者抽搐、昏迷,于是我和另外几名医生和院长及时赶到进行抢救,塞救心丸、注射强心针、吸氧和人工呼吸,同时转移到救护车。17分钟送到市级医院,通过市级医院患者有了脉搏和呼吸,患者家属也赶到了,不以为奇的说这种情况患者一年犯好几回,然后送到重症监护室,以待观察。我和同志们就返回了本单位。
    晚上12点,患者家属打来电话,说患者去世了,已返回家中,让我和院长去和他们见个面,1点左右我们赶到,患者家属要我们给他个说法,说好好的人就没了。院长为了息事宁人,不扩大影响面,协商赔偿15万,签订条件是,不属于医疗事故,以人道主义救助患者家属,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第二天上午10点先交10万,等下葬之后再交5万。
    第二天上午8点,院长向卫生局领导汇报此事,然后和患者家属签订协议。
    8月1号,卫生局来到医院说有人告本单位出了医疗事故隐瞒不报,下来调查事情经过及真相,经过局领导党委决定,医生处方不存在问题,但是以没有给患者诊前各项检查为由,罚我一万五千元,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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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3 10:09
你好,你可以申请人事仲裁。
回复时间: 2013-08-13 10:13
需要先鉴定是否为医疗事故
回复时间: 2013-08-13 12:56
向上级卫生局或者向同级的卫生局申请复议
我的补充: 2013-08-13 12:57
改为:向上级卫生局或者向同级政府申请复议
回复时间: 2013-08-15 22:58
可以要求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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