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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先动手打的我,我反击导致对方眼睛出血,大夫说休息一个月了再检查对方却要先做法医鉴定,请问合理吗?

甘肃-兰州 08-13 20:41  悬赏 0  发布者:second…… 给我留言  回答:(7)
口角纠纷,对方动手打人,打完就跑,被拉住,发生撕打,对方眼框窦筛纸板骨骨折,眼睛玻璃体出血导致视力很差,大夫说休息半个月至一个月在检查看是否需要手术祛血,但对方却非要现在去做法医鉴定,而且对方找的小医院治疗,病例写的特别重,带他去大医院检查,大夫根本就没说多严重,请问现在做鉴定合适吗?不是应该治愈出院才做?办案派出所是否有权拒绝中途声请的法医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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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3 20:43
你好,病情稳定之后就可以做伤情鉴定的,当然出院也是可以的。派出所不会拒绝的。
回复时间: 2013-08-13 21:44
你好,病情稳定后可以做伤情鉴定,派出所不会拒绝。
回复时间: 2013-08-13 22:46
病情稳定后可以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8-14 08:32
你好,病情稳定后可以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8-14 11:05
看鉴定所是否认为伤情稳定了,是否现在做鉴定的决定权在鉴定机关。
回复时间: 2013-08-14 16:07
一般是出院以后再做伤情鉴定。
回复时间: 2013-08-15 18:27
你好,病情稳定以后可以做伤情鉴定。具体事宜,建议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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