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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出售个人房屋

江苏-南京 08-14 09:10  悬赏 0  发布者:徐二萍 给我留言  回答:(4)
律师您好:我有一套商品房想 转让,又通过中介和买方商量好总价60万元。付款方式是:买方先付给我1万元订金,过户当天再付我35万元,余款24万元在两个月内付清,由中介作见证。请问律师:这样的付款方式对我有没有什么风险?如果他不能在两个月内付清,中介应该承担责任吗?我怎么做才能保障我的权益?请律师指点。谢谢
问题补充:
买方现在催我16号去过户,余款在10月11日前给我。请律师帮我看看有没有什么问题?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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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4 09:23
律师建议,一,把过户后支付的余款降低最低,24万太多,你可降到10万左右,因为一旦过户完毕,你的地位不在有优势。二,让买家以物抵押后期的24万,用他的车或找个保证人做保证。否则你的风险较大。
追问:

谢谢,用车做保证需要公证吗,请问该如何操作?而且已去房产局办理了过户手续,但是产权证还未取出来

回答:

用车做保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抵押手续。

回复时间: 2013-08-14 09:28
存在风险,您给他办理了过户,他有可能不给您钱,若不给您钱,您只能按照您们合同约定起诉要求还款了
回复时间: 2013-08-14 10:30
尾款太多。
回复时间: 2013-08-14 11:00
这种付款方式对你来说应该存在风险,一般情况下,中介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存量房买卖合同应该进行网上签约,有专门的资金监管账户的程序及手续。
追问:

在产权证未取出来前,让他去银行办理贷款,可以有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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