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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当事人伤害都受到轻伤

浙江-温州 08-27 07:31  悬赏 0  发布者:来生 给我留言  回答:(3)
对方面部我手断裂对方告我故意伤害罪起因我说句难听话他打我回手打伤他
问题补充:
因口角发生斗殴造成双方轻伤.现派出所只追究我的责任.是否合理.说我负刑事责任.他有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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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07:50
刑事责任可以互不追究,民事赔偿调解处理。
回复时间: 2010-08-27 07:57
最好互相调解吧.
回复时间: 2010-08-27 07:52
各负相应的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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