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徐荣康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宅基地能分吗?

河北-邯郸 08-27 13:12  悬赏 0  发布者:单身灰太狼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父母97年在农村老家购置宅基地一处(至今未建房).当时未办证,但有转让合同和证明人.2000年我婚后以我的名子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在宅基地使用卡片(存根)家庭人中状况档中填写了父母,兄弟,我和妻子五人的名子(不知和本案是否有关).现我正在离婚,妻子以使用证上是我的名子且为婚后办理为由认定该宅基地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其使用权进行补偿或折价分割该宅基地.请问可以吗?
问题补充:
假如没办证又会怎样呢?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16:26
可以主张使用权利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提示:如需当面咨询请务必提前预约,并带齐相关材料(咨询免费)
李建成律师免费法律咨询热线:010-64417050
或者15910799844  (早9.00-晚8.30)
Q:1106316203  531834416  
个人网址:www.lijiancheng.com
地址: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安贞桥西深房大厦10C
回复时间: 2010-08-27 15:22
你的妻子有权利主张使用权。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辽宁沈阳
北京朝阳区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河北保定
宁夏银川
四川成都
福建厦门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沈阳
人气:1092631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8679
山东 临沂
人气:24928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895
湖南 长沙
人气:54488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0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