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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死亡赔偿调节

上海 01-20 14:28  悬赏 0  发布者:小银杉 给我留言  回答:(6)
肇事方没有构成刑事责任,双方初步经过交警调节,又私下谈妥赔偿,但交警现提出要等尸检报告,这符合办案流程吗?
问题补充:咨询过受害方可以申请终止做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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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1-20 14:33
可以调解
回复时间: 2009-01-20 15:25
交通肇事造成受害人死亡,肇事方如果应承担主要责任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即使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应将死因搞清楚,如果不进行尸检,就无法确定死因,而且将永远失去获取证据的机会和条件。
回复时间: 2009-01-20 15:45
不符合,应该先做尸检,确定死亡原因。
回复时间: 2009-01-20 21:54
作尸检报告是正常的
回复时间: 2009-01-21 10:04
尸检是为了弄清楚死因,所以有必要进行尸检。
回复时间: 2009-01-21 14:14
你好!
   调解是要双方同意,便可以进行的。但不能违背法律强制规定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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