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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后又生子女户口怎么办

北京 08-27 14:50  悬赏 0  发布者:dPU542 回答:(1)
我1995年结婚2000年医院检查不育2000年8月23日抱养一女孩,因妻子不到30周岁不给办理抱养手续2003年我妻子怀孕2004年生一男孩,2006年办里了收养手续可是因妻子不到35周岁户口转不过来,计生部门不给我生的孩子上户口2010年8月10号我妻子到35周岁我到派出所转户口,现在我的孩子已经8岁该上小学,户口还没上,,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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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19:22
2004年生一男孩,2006年应当无法办理收养手续,你可以向计生部门支付社会抚养费,从而给孩子登记户口。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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