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工程建筑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张鸿  
该问题已关闭

关于建设工程总承包与建设单位指定分包的相关事宜

上海-杨浦区 08-27 15:21  悬赏 0  发布者:zjwj96……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单位的资质是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现已经和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但该工程的桩基分部工程是由建设方指定分包的专业施工单位,现请问:建设单位指定的该分包单位所有资料的单位名称和人员可以写总包单位的名称和人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15:24
写了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
回复时间: 2010-08-27 15:51
分包单位直接就写分包单位名称和人员
回复时间: 2010-08-27 15:52
你肯定作过很多工程,也感觉有问题,你的感觉是对的,确实有风险。最好全部约定好,分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08-27 17:36
最好由你单位与该分包单位签订专业分包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不必要的风险。详情请来电咨询。
回复时间: 2010-08-31 16:35
不能混在一起,要签分包协议,并注意该桩基单位有否相应资质。他们的资质可能与你们的不同,如果混在一起不就认可他们也是一级资质,这是不合理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北京西城区
江苏无锡
河北石家庄
福建福州
山东东营
四川成都
山东潍坊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湖南 长沙
人气:542223
北京 西城区
人气:454354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8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