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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咨询

 08-16 11:24  悬赏 15  发布者:ygp233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洛阳 回答:(2)
我姐是2004年农历11月份结婚(由于当时结婚仓促没有办理结婚证),当时没有房子一家四口租房

居住,2006年正月生一孩子,2006年年底其父亲及丈夫开始盖房子,2007年盖成,盖成后总共有门

面房4间,3室两厅居室13套(每套120平方左右),另有地下室8间,出售后剩余4间门面房,4套3室

2厅居室,4间门面房和两套3室2厅居室出租,地下室8间,2套3室2厅居室自己及父母居住,2007年

办理了结婚证,在盖房期间由于资金问题,我姐托娘家人为他担保贷款。现在男方提出要离婚,象

这种情况我姐可以分到多少财产?另外男女双方的通话短信可以作为法庭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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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河南-洛阳]
  • 王鑫律师
  • 电话:15896680685
  • 1333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6日 23时34分
通话短信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6 20:20
你好:可以的
评论者:吴涛律师
时间:2013-08-19 16:52
通话短信可以作为法庭证据。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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