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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关于离婚

 08-16 13:50  悬赏 0  发布者:明明vvvv 给我留言 地区:河南-信阳 回答:(8)
两人已经分居快三年了,早就提出离婚,但是对方一直不同意,一直都在僵着,所以协议离婚是没有达成,一方已经去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快递传票,但是对方拒绝签收,电话也不接,人一直都不出现,这样的情况法院说要公告送达,请问公告送达需要多久?公告期过后是不是就能直接判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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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4279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6日 14时47分
公告期60天。期满后可缺席审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并无和好可能的,法院应会判离,否则不会判离。存在婚姻法第32条规定情形的,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第32条规定的情形有:重婚或同居;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一方被宣告失踪等。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6 14:08
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过后,法院还要审理,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就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回复时间: 2013-08-16 14:59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过后,法院还要审理,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会判决准予离婚的。 
但你第一次起诉,对方不应诉的话第一次很可能不会轻易判离婚。
回复时间: 2013-08-16 15:23
如果知道现在住址,对方拒收的可以留置送达,如果是找不到人,可以公告送达,公告期60天。公告期满可以开庭
回复时间: 2013-08-16 16:46
你好: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3-08-16 17:58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过后,法院还要审理,如果符合离婚的条件,会判决准予离婚的。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 [湖北-武汉]
  • 徐涛律师 VIP
  • 电话:15327446830
  • 183175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17 06:53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8-17 07:24
可以的,欢迎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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