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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电玩城受伤应怎样赔付

 08-29 10:38  悬赏 35  发布者:如沐暖阳 给我留言 地区:江西-南昌市 回答:(2)
律师好,
  我在电玩城玩的时候无意碰了下摆放在场内的立式铁风扇,左手无名指指腹裂开一个1-2CM宽深深的口子,鼓出一大块肉出来,创缘极不整齐,食指内侧靠指甲处被打掉了一块肉,指腹上一个大血泡。当即在医院无名指缝了五针并打了两瓶左氧,并告知两周之后视情况拆线,拆线后再过一周才能进水,至少打一星期吊针。因皮试过敏没打破伤风。
  因我是做美容工作的,这样的话我就将近一月不能工作,但我在和电玩城交涉时考虑到其他费用计算的麻烦和不愿和他们争吵,只要求他们付了一千元的医药费,并签了“一次性支付医药费一千元,以后产生其他费用与本商场无关”的协议。可现在很多人都说我因为去电玩城消费而被他们的安全隐患致伤,觉得我不要求他们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甚至精神损失费(因为伤的是手指我痛得3个晚上没怎么睡觉,且以后手指上的疤肯定也影响我美容方面的工作,还有我引皮试过敏没打破伤风)等不可理解.
  请问各位律师,这样的情况我还能要求责任方赔偿我除医药费外的其他费用吗?费用大概是多少?
问题补充:
但我签的是医药费的协议啊,他们开始写了“医药费、营养费和误工费一千元”,我说营养费和误工费我都没拿你的,就改了“医药费一千元”,我认为医药费即使超过了也拿不到,但其他费用应该还可以追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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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8月29日 10时44分
对该案情况,很有争议。签订协议了,一般没有撤销或者无效情况,你是很难获得支持的。如果你实际损失,如误工费远远超过1000,那可以以协议显失公平,撤销该协议,要求对方从新赔偿。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详细解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27 18:56
你已经与商场签订了赔偿协议,再要求商场支付费用得不到法律支持。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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