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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请问这个财产怎么算

 08-17 22:37  悬赏 0  发布者:dreamq……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京 回答:(2)
我父母在结婚之前买了一套房子(拆迁安置房,男方父亲替我签订了购房协议,约定5年后办理房产证变更)给我结婚,现在(婚后)房子被政府征收,政府征收补偿款(比当初父母买房时候也升值了)汇给了我,现在我们想在其他地方买房,钱不够。我父母又出了15W,我老婆出了几万块。
请问:1、政府汇给我的征收补偿款 是属于我个人的,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2、现在买房子,老婆不肯去公证处公证购房出资额,请问怎么保证我父母的利益。以防将来我们两离婚,谢谢!
问题补充:
买房子时候我拿我父亲的银行卡刷卡可以作为证据吗?
买新房子的地方规定,外地人必须要缴纳一年社保或者纳税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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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18日 12时23分
1、政府给的征收补偿款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2、你可以打个借条给你的父母,证明其实际出资额。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18 03:40
你好,1,征收补偿款是你个人财产。
      2,可以把父母的名字写在房产证上,保留购房出资的相关证据,按份共有房屋。
追问:

问题是,买新房子的地方规定,外地人必须要缴纳一年社保或者纳税证明。谢谢

回答:

你好,南京的确有这种限制性规定。刷你父亲的银行卡可作为证据,但要到银行去出具打款记录,并加盖银行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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