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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离婚后按揭商品房的处理

 08-20 22:54  悬赏 0  发布者:515924……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3)
律师,您好!!请问个问题,父母离婚,有一商品房还没开始还按揭贷款,户名是父亲的,离婚协议中父亲自愿将商品房给母亲,但是涉及过户比较麻烦,所以离婚协议中规定房子按揭款由儿子负责还。待按揭付清后在银行处拿到房产证后再由父亲过户到母亲名下。我就是想问下,这样在法律上是否有效,由于离婚后到按揭还清贷款前房产证的名字依然是父亲的,如果中途父亲出售该商品房该怎么办?或者父亲离婚后重新结婚中途去世,那么该房屋的所有权该怎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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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1日 05时38分
一、在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离婚协议中注明房产所有权归女方,如男方日后反悔或不协助过户,可以凭离婚协议提起诉讼,凭生效判决即可过户,无需男方配合。也可以现在作一份委托笫三方过户的公证文书,按揭还清后凭离婚协议和委托过公证书去过户,无需男方配合。
二、关于按揭由谁偿还的约定,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三、按揭未还清之前,没有银行的同意,不能过户。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1 11:06
父母对自己的财产有处分的权利。在按揭没还完之前房子是不能过户的
回复时间: 2013-08-21 17:04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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