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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房产证上加名问题

湖北-武汉 08-21 22:42  悬赏 0  发布者:汤立国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们夫妻两人财产分得比较明确,我们婚前都各自买了房子,然后妻子的房子是借钱一次付清的,我的房子是还在按揭,总的说就是各顾各的房子。婚后妻子想用她的住房公积金帮我还房贷(比较划算),然后就需要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才能使用她的住房公积金帮我还房贷,但是每月承担的还贷金额,从我的收入里给她。这样的话,此房产是不是成为了夫妻共有财产?如果离婚,法律是否不考虑我们还贷的实际承担人是我,只认房产证上是两人的名字,就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而予以财产分割。然后她婚前独自购买的房子的房产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就只能认定为她的婚前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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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2 07:17
是的,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则为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
回复时间: 2013-08-22 09:18
以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如果是两个人的名字,则为共同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8-22 10:17
可另行协议约定,但要注意留下凭据。
回复时间: 2013-08-22 11:16
加名则为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夫妻双方之间另有协议约定房屋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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