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交通事故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徐荣康  毕丽荣  李波  高洪祥  罗雨晴  
已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

 08-22 16:04  悬赏 20  发布者:胡歌wx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德州 回答:(3)
我一亲戚被一辆越野车撞伤,肇事者负全责同意私了,交警队没有扣车,只扣了相关证件。然后肇事者陪伤者去医院检查,伤者头部和身上多处擦伤,有头晕,呕吐,站立不稳现象,经检查伤者无内伤需住院观察,住院期间肇事者所交治疗费共计3000元。住院期间肇事者在伤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托关系去交警队拿走了扣押证件。后来交警打电话让双方去处理这起事故,到了交警队以后值班民警让伤者代理人在外面等候。民警和肇事者在办公室谈了半天,然后叫伤者代理人进去签字,说是责任认定书,民警不让细看说肇事者全责签字就行,其他的事情双方协商解决。现医院费用已不足,肇事者不想再交钱,伤者要求肇事者再拿3000元理疗费,以后的事情伤者自己处理不再追究肇事者。肇事者说保险公司只赔付1000元左右,要等保险公司鉴定完以后再说。双方协定第二天去医院作保险赔付鉴定。结果第二天肇事者和保险公司都没去,肇事者电话也打不通,现找不到肇事者。伤者该怎么办呢?交警队在事故未了的情况下让肇事者拿走证件的行为正当吗?在受害者不签字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能给肇事者办理赔付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2日 16时21分
如果现在交警队已经认定对方负全部责任,那么应该由对方全部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费用金额可以参考以下标准。
(1),医药费。
医药费是根据医院诊断证明、正规医疗发票确定数额。包括你为治疗而支付的挂号费、检查费、手术费、医药费、住院费、整形整容费和后续治疗等费用;
 (2),营养费。
营养费是按照医生开具的营养需求诊断证明和相关费用支出证明确定数额。是指为辅助治疗身体疾病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的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
(3),误工费、护理费。
误工费、护理费是根据受害人或护理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主张误工费时出示收入证明即可。
(4),交通食宿费。
交通费根据你和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陪护或者转院治疗等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计算;
住宿费根据你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支付;
住院伙食补助费应以实际支出和费用或当地实际生活水平计算;


如肇事者躲避,你们可以向法院起诉。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超过诉讼时效的,丧失胜诉权,因此建议在1年内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诉讼。
起诉需要到被告所在地法院,通常是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居住一年以上)法院。

另,没有你提交的病例、发票等等材料,保险公司不会做出理赔。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2 16:16
可以投诉交警的
回复时间: 2013-08-22 16:37
当然可以拿走了。直接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福建福州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北京海淀区
河南许昌
广东深圳
黑龙江黑河
最新回复律师
湖北 襄阳
人气:438808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88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424
浙江 杭州
人气:44319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233
湖南 长沙
人气:545498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