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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征地,离婚的女人户口一直没有迁走的,征收方案没有写离婚的女人是娶进来的,还是外嫁出去的,只是说户

河北-廊坊 08-24 01:12  悬赏 0  发布者:伤了别哭 给我留言  回答:(1)
2013征收方案是这样写的;在拆迁公告之日前离婚且双方未再婚的,其一子必须随父为一户;女方户口仍未外迁,在拆迁范围内有房屋且享受集体福利的,可享受一套70平方米的高层指标。同时离婚双方必需以书面承诺保证,如果以后共同生活或复婚的,则按照广州教育城分户安置标准进行安置,其多分的房屋及相关的奖励将交回政府处理,否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这征收方案写的这么清楚,凭什么他们政府跟女方家人说外嫁女没有分的,叫他们家人签字,是不是这样一来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名正言顺的吞掉这些离婚女人所该得的那一套70平方米的高层指标。因为上面写着拆迁范围内有房屋的才有,让她们家人签了字,哪里还有房子,这手段玩的够高明,我对这政府很失望,很失望。小市民的苦,上面的人永远不会知道,只会知道贪多少是多少,管你是死是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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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3-08-26 10:22
你好,女方也应给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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