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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被雇用交通肇事致死亡一人其他人员精神损失费应如何赔偿

江苏-淮安 08-30 09:10  悬赏 20  发布者:fpA3608 回答:(1)
我一朋友在淮安的金湖县出了交通事故,事发后主动报案,未逃逸,他是被其他单位雇用。致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发当时已被拘留6天,后雇用单位将其保释,现事故认定为负主要责任,请问是否要被判刑,另外受害人家属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应由谁赔偿,比例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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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30 13:03
    1、负事故主要责任,已经涉嫌刑事犯罪,如果证据确实充分,则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赔偿方面:事故发生后,要根据损害后果、事故责任认定书、江苏省的相关标准计算应当向责任人主张赔偿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赔偿数额,然后处理好赔偿和向保险公司理赔事宜;
     3、由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承担连带责任。
     4、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帮你处理相关事宜,指导和帮助你收集审查相关证据,以最大化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根据侦查机关的案卷证据材料针对性的采取无罪辩护还是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策略。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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