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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与房产证

山东-威海 08-30 12:03  悬赏 0  发布者:天缘 给我留言  回答:(1)
我是一名厨房用品批发商,因电壶质量问题,漏电电死一用户,经法院裁决:厂商,批发商,经销商负连带责任。执行期2年,2年后为强制执行。现在我买的第一套110平的楼房正在办理房产证,想咨询是否该办理?还是延期办理?即使不办理,会不会还是会强制执行用房屋赔偿。或者是办理在父母名下,是否可以?请给我提供个比较好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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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8-30 12:09
你好!威海苏律师建议:最好是办到父母等合适的亲属名下,双方私下里写个协议明确所有权即可;而法院的判决生效后,权利人在2年内都可以申请强制执行,而不是2年后再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包括厂商,你和经销商,这个可不要搞错。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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