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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二手房住房维修基金

 08-26 16:56  悬赏 20  发布者:375516…… 给我留言 地区:内蒙古-呼伦贝尔 回答:(2)
购买二手房已办理过户且结清相关手续费用,一个月后卖方来要住房维修基金,说在城建局还没有用完有2000多元,让我们买方去办理过户后,再把钱还给他们,可是合同中没有写到这笔费用,只有一个购买总价,我们认为房款里已经包括一切费用了。卖方说他们当时忘了这笔费用。请问卖方的要求合理吗?我们买方有履行义务吗?当时的购买合同是买方承担买卖过程中一切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卖方只提供过户所需证件。
问题补充:
合同里没有提到住房维修基金的事情。怎么结合合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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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26日 17时07分
不合理。
具体你可以再结合合同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6 17:15
具体你可以再结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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