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北京孟宪辉  王景林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民事纠纷

重庆-长寿 08-28 12:15  悬赏 0  发布者:155317…… 给我留言  回答:(5)
孩子在网上聊天耍了一个贵阳的女朋友,现在怀有2个月小孩,因为孩子不到结婚年龄,女方要求生下小孩,双方父母意见不一致,想分手,女方要求男方赔偿青春及精神损失费20万,男方该赔偿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731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8-28 16:07
未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即告解除同居关系,孩子、财产有争议可提请法院解决。男方有权退彩礼。

互不赔偿。
回复时间: 2013-08-28 12:18
不用赔偿青春及精神损失费。如果产生流产的相关费用,可以支付部分
回复时间: 2013-08-28 14:14
分手时主张青春及精神损失费  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当然如果男方愿意赔的话也没有谁会反对
回复时间: 2013-08-28 14:58
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的说法,双方属于自由恋爱,不存在赔偿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8-28 15:25
不用承担赔偿费用,但要承担流产的有关费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黑龙江哈尔滨
广东深圳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静安区
人气:165125
广东 深圳
人气:173276
河北 保定
人气:162092
浙江 杭州
人气:444065
福建 厦门
人气:125129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7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4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