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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

陕西-西安 08-29 08:44  悬赏 0  发布者:945538…… 给我留言  回答:(7)
我和前夫离婚一年多了,婚后我们借钱共买了一套房产,我像娘家借了2万。房子名字写的是男方,用结婚证带的款,买的房。离婚后 男方要房子经法庭调解给我3万元财产分割费。当庭给了2千后来的28000元是12年12月31日前给清。可是到现在了也没给一份。去找执行庭的人他们也说钱少没办法动房产。找了几次也枉然,请问我能怎样要回我的钱,怎样维护我的权益啊!执行庭的执行力度到底有多大,有没有其他办法。我也是个普通的打工妹,在西安举目无亲的,真的很难过的,请求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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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29 09:39
你自己也搜寻你前夫的财产线索提供给法院,若实在找不到法院只能执行房产了。法院不能因为房产价值大就不执行,这样就损害了你的合法权益。
回复时间: 2013-08-29 10:19
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你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必要时,你可以给法院提供你前夫可供执行财产的线索,要求及时执行。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回复时间: 2013-08-29 10:52
可以申请执行对方的工资。你可以向执行庭提供信息。
回复时间: 2013-08-29 13:57
和执行法官联系,要求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8-29 14:16
提供对方的工作单位,申请执行对方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8-29 14:40
要求强制执行
回复时间: 2013-08-29 20:38
可以执行男方其他财产,不一定是房子。超过六个月不执行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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