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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外情第三者蓄意伤人

四川-成都 09-01 00:53  悬赏 0  发布者:相信法律66…… 给我留言  回答:(1)
已婚男M和已婚女W发生婚外情一年,两人均不愿离婚分手后,W收到以两人在一起时的亲密照片为敲诈勒索的手机短信,但显认定为M所为,立即在S派出所报案.并通知M要报复,在确认M家中只有七十岁的老人和一岁的小孩后到M家,对老人喷辣椒水,老人在D派出所报案,M的照片早从手机上删除,不知从哪里泄露,S派出所按刑事调查怀疑M,D派出所认为没构成老人的伤残鉴定,请问按法律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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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1 06:21
故意伤害要依据后果进行确定法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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