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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小区二手房,房屋层高赔偿被卖家所拿,请帮分析。谢谢

上海-黄浦区 08-30 19:24  悬赏 20  发布者:ninini…… 给我留言  回答:(1)
在2012年某小区因为层高问题一百多名业主每人交二千多元给律师全权委托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至(2013年8月)政府出面让开发商与业主私下处理这个事情(法院没有执行文件),开发商以当时开盘总价的3%进行赔偿给业主(现在只要当时没有参与起诉开发商的业主只要是层高未达到也可以享有这3%的赔偿),而我买张某的二手房在2013年5月份过户以及相关手续全部交接完成(房产证名字已经变更成我名字了,当时与张某买卖合同也没有说明房屋层高赔偿问题,同时也没有口头上的说明),但在8月份张某拿当时的购买合同与购房老发票到该小区物业那里进行将一万多元领走(因本人之前未接触过房产知识,没有把这两样票据进行回收),同时别的业主都拿好多资料去领钱,而张某只拿购房合同与老发票就将钱领走了(估计有关系),而且我拿到房子进行装修时,这个房子有二年的物业费没有交,也是我交的,因为当时也不懂这些细节性问题,不交吧,物业不给你提供水电,但我交了这二年的物业钱,物业电脑系统应该把我买来的房子信息变更成我的,但物业说张某来能领到钱的原因是他有购房合同与发票,还有就是电脑调出的房屋信息是张某,而不是我。请问张某有权拿该笔金额吗?如果进行起诉,胜的把握有多大?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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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1 21:28
可以起诉物业公司,要求支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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