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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财产问题

福建-泉州 09-01 12:12  悬赏 0  发布者:易茹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是离婚的一个女人,自己有一套房子,现政府拆迁掉,安置房要三年才能建好。若我现再结婚的话,这套安置房算不算共同财产呢?另一半能跟我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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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1 12:26
算你个人财产,另一半不能分。
回复时间: 2010-09-01 15:26
拆迁过程中的协议中的主体,只要是你的名字,那么,只要下来的产权证上的产权100%归属于你,这就不是夫妻共同共有财产。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十九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回复时间: 2010-09-01 15:53
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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