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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朋友未婚先孕,怀孕五个月分手,如果孩子生下来了,我要付她生活费、医药费、营养费吗?

 08-31 17:07  悬赏 0  发布者:yyandp…… 给我留言 地区:湖北-武汉 回答:(6)
我和女朋友未婚先孕,怀孕五个月时分手,如果她把孩子生下来了,在法律上我要付给她怀孕期间的生活费,生孩子的医药费和营养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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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湖北-武汉]
  • 熊敏律师
  • 电话:15997478523
  • 4139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31日 21时10分
需要承担此费用
追问:

我没有存款,也没有稳定工作,我可以以这些理由拒绝支付吗?孩子归我抚养

回答:

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1 18:36
双方负担
回复时间: 2013-08-31 21:50
生父需承担
回复时间: 2013-08-31 22:05
要承担的
回复时间: 2013-09-01 00:40
你好!你要承担的是抚养费。至于上述费用,你应该予以分担。
回复时间: 2013-09-01 08:50
孩子生下来,你要承担孩子的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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