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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安置房,写在一方名下,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吗

 08-31 19:25  悬赏 10  发布者:zekurt……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聊城 回答:(2)
结婚后我父母的一套农村老房,20年以上既无房产证也无土地使用证明。现在房子拆迁分到两套住房。一套在我名下一套在我姐名下。老房已拆,楼房还没有盖。请问我名下的楼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不属于,离婚时我要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才可以证明。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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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8月31日 20时02分
村委会开具的证明有法律效力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8-31 19:57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楼房在我名下,按照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可以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吗

回答:

应该是继承所得。

追问:

我父母建在可以单方面撤销赠与或着继承吗

回答:

如果父母健在属于赠与,已经办理房产证不能撤销,如果你父母没有明确是赠与你们夫妻,属于你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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