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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打胎

江苏-南京 09-01 13:22  悬赏 20  发布者:华琴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和他今年二月份经人介绍订婚的,他给我买好车票让我也到南京就一起同居了,我找了工作上班,本来过着正常工薪生活,到五月份发现自己怀孕了,吃不下睡不着住进了医院,每天靠打吊水维持生命,我们也开始天天吵架,他很不耐烦照顾我,说他是我的仆人,我因怀孕身体不好失去了工作,我每天以泪洗面过着生不如死的生活,实在没办法在要孩子了,如今我已经怀孕快五个月,请问打掉孩子我能有什么样的精神、工作、身体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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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1 13:35
没有补偿
回复时间: 2010-09-01 13:36
没有结婚登记的话是无法主张精神、工作、身体等损失费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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