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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的界定

 09-02 13:36  悬赏 20  发布者:qazxcv…… 给我留言 地区:湖南-长沙 回答:(3)
我于2012年4月离婚,经双方商定:婚内房子一套,原本为我与前夫共同所有,各占50%,现归我所有,我支付前夫20万元后完全过户给我。2013年2月我再婚。因为前夫不配合,直至2013年4月我支付给男方20万元后,房产才完全过户给我一个人。此20万元为银行转账,由我的户头直接转至前夫,并且该20万元确系我个人存款,与现任先生无关,一直从2012年4月到2013年4月存在于我银行户头上。再婚后,2013年5月我现任先生出资装修房子花费10万元。疑问:该房产为我和现任先生的共同财产吗?还是可以算我的婚前财产?为避免今后不必要的麻烦,是否要去做一个公正为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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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2日 14时01分
你好,属于个人财产。但是由于你支付的20万是婚后支付的,建议做个婚前财产公证。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2 13:50
该房产属于你个人财产。
回复时间: 2013-09-02 14:20
是你个人财产,只要登记在你名下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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