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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民事纠纷

 09-03 13:23  悬赏 0  发布者:603794……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2)
我在药店上班.和同事发生口角,被她打了.过程是 我在和另一个同事讨论工作问题,由于我是代班店长,说了一些她不爱听的话,她就插嘴了.然后几句话没说完 她就动手打我.当时头部被打了2下,脸上都被抓坏了.腿上也青了几块. 然后报警 第2天立的案 当时对方不打算和解. 我就要求住院 看病. 现在看病吃药打针一共花了2500多块钱. 派出所出面调解,对方只同意赔偿1000元钱. 我20几天不能上班, 我男朋友在家照顾我半个月,她就只赔那么一点,派出所还替她们说话,说1000就当找找心理平衡了.. 我根本没法平衡啊.就提出起诉. 现在问题是 如果通过法律程序的话, 我有没有什么责任,需不需要拘留罚款什么的.派出所的人说如果继续按法律程序走的话,要对双方进行拘留罚款. 我很不理解,我是被打的人,她打我 为什么要双方都拘留罚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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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3日 13时24分
派出所的做法是和稀泥,但很可能对双方都进行处罚。
追问:

问题是 我是受害者 为什么要对我进行处罚啊
还有 我怀疑对方给派出所的人送钱了 或者托关系了. 一个普通民事案件,副所长亲自处理.

回答:

如果你能证实你没有动手,派出所当然不能对你进行处罚。

追问:

当时的情况是,她把我的头按在柜台上打的,我只是举起胳膊胡乱的撩了几下,这样算动手吗

回答:

如果你是在反抗,属于正当防卫,不属于打架。

追问:

好的```谢谢你

回答:

不客气,正当维护你的权利。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3 13:35
都打了人了。
如构成轻伤,打人者将负刑事责任,同时负民事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追问:

脸上被抓坏了,头部被打 腿上被打淤青,但是当时没做伤残鉴定.该怎么算啊?

回答:

验伤了吗,这个要验伤了才知道的,如果不构成轻伤的话,那就互相赔偿损失就行了。

追问:

是医院开的报告还是什么?

回答:

和警察说要验伤

追问:

当时立案做笔录的时候 警察已经看见伤了 这样算不算啊???

回答:

不算的。医院会出报告的。

追问:

哦 那如果这个事现在继续走法律程序的 结果大概会是什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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