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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协议有效没有?

河南-周口 09-05 09:12  悬赏 0  发布者:zhj512…… 给我留言  回答:(4)
甲方:xx
乙方:xx
  x年x月x日乙方骑电动车在xx地不慎将甲方撞伤,经医院和市公疗医院诊断为,体表擦伤,右侧上额窦小囊肿,因两家关系较好,本着邻友关系的原则,也是为了减轻乙方经济负担,甲方提出提前出院,在家观察治疗。经双方协议如下:
一:三年内如因右侧上额窦小囊肿,也就是因撞伤所引起的身体上的疾病由乙方承担,三年后一切疾病与乙方无关。
二:此次撞伤的一切费用三千多元,由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
三:此协议是双方友好协商达成的,应模范遵守,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各一份。

             甲方:xx
             乙方:xx
             见证人:
备注:乙方是文盲,镇医院没有诊断证明,市公医院诊断为头外伤,慢性硬膜下积液,乙方并没有碰住头部,在碰住之前在市公医院肿瘤科看过病,病例甲方未交给乙方!见证人是在甲方的诉说下写的协议,乙方发表意见甲方制止!见证人并未真实了解当时情况!备注是没有在协议上是我自己让你们参考的!是不是无效的协议
问题补充:
如果我有证据证明不是医院诊断的碰伤引起的问题呢???是不是可以起诉!还有证据证明这份协议存在不公平的证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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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南-周口]
  • 李光辉律师 VIP
  • 电话:13403880004、13693940189
  • 23232积分
回复时间: 2013-09-07 09:35
你好:有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3-09-05 09:59
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有交警大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后更有效力。并且也要考虑诉讼时效的问题。
回复时间: 2013-09-05 10:05
具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3-09-05 15:32
具有法律效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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