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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权

 09-02 14:33  悬赏 0  发布者:周光友 给我留言 地区:北京-北京 回答:(4)
我在老家农村看到一种老情况;新中国刚成立时,把地主的房屋分给了贫苦的农民居住,80年代平反时,一些健在的地主把被分给农民的房子要了回来。有些边远农村的地主对政策不了解,最后去世了一直没把房子要回来(哪些房子用石灰、青砖、大瓦建造一百年不坏不用维修),地主去世了,他们的后人和近亲还在,现在农村申请一块宅基地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如果用过去的老眼光看当今中国的经济发展,现在满大街都是“地主、财主”。
我想请问一下;按照我国的法律,哪些被分给农民住的房子,地主的后人或近亲是否有权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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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0年09月02日 15时07分
你需要持有发还财产的证明才可以。不适用现在的法律解决。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80年代的政治局势,哪些在乡里掌握权力以及有利益关系的人,当时早把“发还财产的证明”销毁掉了也不也能转给“地主分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0-09-02 14:44
属于国家政策问题,具体可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如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0-09-02 17:56
属于国家政策问题,具体可咨询当地房屋管理部门 如房管局
回复时间: 2010-09-03 10:13
建议咨询房管部门
评论者:周光友 给我留言
时间:2010-09-03 12:39
时过境迁,无据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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