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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这样算是诈骗罪吗?

 09-06 13:18  悬赏 30  发布者:周名乐 给我留言 地区:广东-广州 回答:(3)
你好本人是周六福的收银员、在2013年9月3号晚上、两个中年妇女先是选好了一条黄金手链、在买单的时候、刷卡不成功、刷卡纸也没有出来、就是没有签字、然后他们又去挑了另外的黄金产品、而在第二次买单的时候、只是补回与第一个产品的差价、而卖完单后、两人匆匆离去、留下了姓名和银行卡号、她们是不作为、即告诉知事实真相的义务、这样算是诈骗吗、如果不是、找不到他们本人、这样的是事情该怎么去解决呢、希望能给点意见、谢谢、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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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广东-广州]
  • 宋鑫律师
  • 电话:13922160908
  • 201300积分
回复时间:2013年09月06日 13时20分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追问:

报警了、可是派出所那边说立不案、所以没有办法找到本人、只是留下了姓名和银行卡号、要想在银行拿到客户的资料、派出所要立案才可以出公文给银行...除了报警只有起诉了吗

回答:

那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

追问:

收集怎样的证据对自己有利呢?以什么名义起诉对方比较合适呢?

回答:

就事情发生的证据,比如监控,以不当得利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还可以吧、不过不够详细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6 13:26
对方不当得利,可起诉索赔
回复时间: 2013-09-06 14:21
不是诈骗,是不当得利,你们可以起诉要求返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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