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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偿金基数问题

广东-广州 09-06 18:45  悬赏 0  发布者:xiuxiu…… 给我留言  回答:(2)
按照劳社部法(2003)21号文.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解除劳动者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而广东省劳动管理合同规定粤府(2003)40号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所在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问:广州市是执行哪一个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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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3-09-06 19:51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回复时间: 2013-09-06 21:55
你好,标准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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